大家好,我是毅哥。
开标现场常有一幕:报价一公布,某一家明显低一截,底下就有人小声说"这价肯定低于成本"。真追问一句——低于谁的成本?谁来判定?依据哪一条?多半没人接得上。
更有意思的是结果:报价低的那家没废标,报价正常的那家也没中标。看着矛盾,其实是没把"成本"说清楚。
今天把"低于成本价"捋一遍:谁的成本、谁来认定、2026 年政采新规又给了哪几个数字。
一、成本是人家的成本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那这是谁的成本?发改委在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里说得很直白:这里的"成本"是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也不是行业平均成本。
2025 年 10 月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答记者问里又补了一句:经营者投标报价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但高于自身成本的,不属于应当否决的投标。
大白话:你可以比别人便宜,只要自己不亏。要禁的是"亏本抢标",不是"你比我便宜"。
二、工程标:低到可能亏本,先让你举证
工程这一支,三条串成一条链。
第一条是《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条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低于成本要否,高了也要否。
第三条最实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 号令,2001 年公布、2013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写的是认定程序: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这条值得读三遍。"明显偏低"本身不是废标理由,而是启动澄清程序的开关——不能只凭"你这价太低"就否你,得先让你说,说不清才否。注意用词:是"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是"确定"。
三、政府采购:2026 年给了三个能算的数字
政采过去最被吐槽的是没标准。87 号令第六十条只说"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就该澄清,但"明显"是多少,多年没有数。
2026 年有了答案。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2026 年 1 月 14 日印发、2 月 1 日实施)把启动审查的情形,写成了三条能算出来的线:
| 情形 | 启动线 |
|---|---|
| ① 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 | 报价 < 平均值 × 50% |
| ② 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 | 报价 < 次低报价 × 50% |
| ③ 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报价 < 最高限价 × 45% |
| ④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过低 | 无固定线 |
第二条专门补第一种的漏:只有一家特别低时"平均值"会被拉平,比不出来,就拿次低报价比。第三种是绝对线,和最高限价比。
另有两处余地:采购人可结合项目情况提高这几条数值标准,但最高不超过 65%;被要求解释的供应商现场解释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属第③种情形且已随投标文件提交说明材料的,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判断"合不合理"看什么,通知也列了:专业经验、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材料方向是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测算。另外这套审查不只用于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框架协议、询价等有竞争效果的采购方式都要照它来。
四、报价低和废标之间,隔着一份说明
财政部在答复全国政协提案时披露了 2025 年自贸区、自贸港的试点结果:30 个项目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其中 28 个因供应商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8 比 30,比例很高。但被否的原因不是"报价低",是"证明不了报价合理"。
反过来的例子也有。福清市财政局 2026 年一份投诉处理公告里,某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45%,触发第③种情形,被要求现场解释,它提交了人员工资、社保、税费等运营成本的测算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能充分证明报价合理性,审查通过,按有效投标处理。
同样触发线,一个废一个过,差别就在那份说明。
五、反过来也有坑:招标文件自己画的那条线
有些招标文件会自己再画一条线,比如"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 20% 的,投标无效"。
这类条款有风险。87 号令第十二条写得很清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中国政府采购报报道过一起投诉,财政部门认定投诉成立,理由正是这类条款缺乏法律依据、属变相设定最低限价。
看到"低于×××即无效",先对照 87 号令第十二条,该问就问。
AI 怎么帮:让那份说明随时能拿出来
这道关的实质清楚了:它是举证,不是比价。 报价低不致命,拿不出成本测算才致命。而现场那 30 分钟是准备不了的——只能提前备好。
我的用法是把 AI 压在"报价决策"这一步,干三件事。
第一,把成本要素清单拆出来。 把招标文件交给 AI,只让它做一件事:列出这个项目报价必须覆盖哪些成本项——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运输、税费、管理费、质保期服务,逐项标明依据在招标文件哪一条。这份清单就是测算骨架。
第二,用历史数据建一条自己的成本基线。 把过去同类项目的成本构成、人工占比、原料占比整理出来,让 AI 归类、算区间。下次报价先比对:落在哪一档,有没有贴到自己的成本线。这一步不解决"该定多少价",只解决"我知不知道自己低于哪条线"。
第三,提前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书》模板。 结构是固定的:成本构成逐项列示 → 数据来源 → 与同类项目或市场价的对照 → 履约能力说明。AI 帮你搭模板、填数据、统一口径,现场直接交。
清单出来还得落到"离基准价多远"上。把各家报价填进工具箱的价格分计算器,基准价、偏离率、价格分一次算出来:

看这张图里的对比:报最低价的那家(98 万)价格分是 28.50,报价更高的 102 万那家反而是满分 30.00。价格分算的是"离基准价多远",不是"谁报得最低"。
一句话说在前面:AI 不能替你定价,也不能替你判断有没有低于成本。 认定权在评标委员会手里。AI 能做的是让你被问到的时候,30 分钟内拿得出一份数据对得上的说明。

报价偏低只是入口,中间那一步"说明"才是分水岭——过了是有效投标,过不了才是无效。
最后,报价前一页纸自检
- 自己的成本线在哪:按最新价格算一遍人工、原料、税费,落到具体金额,不凭印象。
- 按哪套规则:工程标还是政采?对应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还是财库〔2026〕2 号那三条线?
- 对照启动线:政采项目先算一遍,会不会落进 50%/50%/45% 里的哪一条。
- 说明材料能不能当场拿出来:成本测算和证明材料有没有现成的。
- 看清招标文件:有没有自设"低于×××即无效",有就对照 87 号令第十二条。
一句话记住:禁的是"低于自己的成本",不是"低于别人的报价";废掉你的往往不是报得低,而是被问到却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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