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划型自测

选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录入人员、营收或资产,逐项判断大型、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免费在线使用,不用注册、不用安装。输入数据即时出结果,过程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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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工具解决什么问题

投标时经常要自测企业属于大型、中型、小型还是微型,尤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错会直接导致资格不符。本工具按行业逐项判断,避免用错版本。

适用场景

计算公式与处理规则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统字〔2017〕213 号、财库〔2020〕46 号。
先选行业(如工业、建筑业、零售业、软件信息技术等),再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三项指标。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该档位涉及的全部指标(下限);任一指标未达到,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满足规定的任一微型条件即可。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该项,按已知指标判断。
可信度提示本判定口径最后人工核验于 2026-10-15(网站版本 v0.1.2),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与国统字〔2017〕213 号为准;边界案例:某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34 人(满足小型下限)但营业收入 10579 万元(超过中型上限),按“下滑一档”判定为小型企业。

示例数据

怎么用(操作步骤)

中小微企业划型自测怎么用

  1. 看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的行业为准,不是营业执照上的主营行业。货物类项目通常按制造商所属行业。
  2. 填入上一年度三项数据从业人员(社保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单位:人 / 万元。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 查看自测结果工具按"同时满足下限,否则下滑一档"逐级判断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微型企业只须满足一项指标即可。
  4.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对照核对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注意:财政部 181 号文(财库〔2011〕181 号)已于 2021-01-01 被 46 号文废止,不要再引用旧版。
  5. 在声明函中如实填写按自测结果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签字盖章。声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常见错误(照着核对一遍)

· 行业归属按营业执照主营行业而非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货物类项目只声明承接方为中小企业,但制造商不是

· 服务类项目有非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符合扶持政策

· 联合体投标未按各方比例分别声明

· 使用当期数据而非上一年度数据

常见问题

财库〔2011〕181 号还能用吗?

不能。181 号已于 2021-01-01 被《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废止,声明函与扶持政策均按 46 号执行。

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按哪一年的数据?

按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填写;新成立企业无上一年度数据的,可不填报该项。

联合体怎么算中小企业?

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一方为大企业的,通常不能整体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风险与免责声明

划型结果与声明函以企业真实数据和最新规定为准。本工具仅做辅助判断,最终责任由投标主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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